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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网站管理制度
一、网站安全运行管理
1、防范非法攻击,每日对网站进行排查,在发现网络遭到非法攻击时及时与网站托管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和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对网络中的各种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3、信息发布的用户名、密码由信息发布人员单独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由密码泄漏造成的网络事故由相关的管理人员及部门领导负责。
4、每天登陆网站至少2次,对不科学、不正确、不健康、不文明的言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正或删除。
二、信息发布管理
1、信息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事实求是原则,严格遵循在法定权限内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合法健康。严禁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害信息上网。
2、所有待发布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必须有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审批程序的信息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涉及泄密、敏感类信息,需由总会秘书长签字方可发布,以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和泄露国家秘密。
3、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审核、登记制度,所有网上发布的信息均做好登记备份,并将原文作为发布信息资料编号归档,保证原文与电子文档均有备份。
4、重要信息即时发布,其他各类信息发布时限为接到信息起2个工作日内。
5、对需要相关部门回复处理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根据信息类别分配给负责部门,跟踪问效,原则上要求负责部门3日之内将含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回复内容纸介质及电子版(或处理意见)报给信息发布员。信息发布员要在收到回复的24小时之内将内容发布,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