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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慈善会建立首个企业和个人冠名基金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3-04-17 | 浏览次数:25008 

    为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打造慈善冠名公益基金品牌,414日,牡丹江市慈善会建立首个企业和个人冠名基金“仁合堂集团公益基金”、“沐苗公益基金”,并举行了签约授牌仪式。仪式上,市慈善会与仁合堂集团签订了捐赠协议,市民政局副局长盛艳军、慈善社工科科长刘雪松参加仪式并授牌。
    此次两个冠名基金的成立,是牡丹江市慈善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精神,创新公众参与慈善事业方式和渠道的重要举措。市慈善会通过建立慈善冠名基金工作机制,制定《牡丹江市慈善会专项(冠名)基金管理办法》,为慈善冠名基金管理运行提供监督和指导。

    签约仪式上,仁合堂集团董事长邱成飞表示企业将一如既往地把慈善公益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继续扎根公益慈善事业以责任铸就品牌,用爱心回馈社会仁合堂集团总裁牟书才表示,希望通过建立个人慈善公益基金,动员和影响更多的人投身到慈善公益事业,为打造幸福牡丹江,慈善牡丹江加油助力

    牡丹江市民政局副局长盛艳军在讲话中对牡丹江市慈善会首个企业和个人冠名基金的成立表示祝贺高度赞扬了仁合堂集团在参与慈善事业,传播慈善文化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指出,牡丹江市慈善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把冠名基金管理好、运营好,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合法合规合理地用好每笔善款。并希望通过市慈善会冠名基金建立正确引导带动更多的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传递慈善力量

    牡丹江市慈善会负责人周志丹表示,该市企业和个人连续三年注入善款(企业不低于10000元、个人不低于2000元),可以建立专项(冠名)基金。基金建立后,慈善会和出资方签订捐赠协议、制定专项(冠名)基金管理办法、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管委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牡丹江市专项(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对冠名基金进行管理,在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助孤助学、社会福利等方面开展冠名慈善公益活动,并按规定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保证基金规范运行。同时,将持续推动慈善冠名基金、定向捐赠等多种慈善形式,不断拓宽捐赠渠道、打造特色公益品牌、推进“慈善活动,引领牡丹江市慈善事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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