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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24-11-30 | 浏览次数:2238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华慈善总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郑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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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是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因为它催生了为慈善正名,让慈善重新回到了主流话语和公众视野。中华慈善总会成立30年来的实践,更以自己的治理建构、综合服务和有效作为,生动地展现了慈善事业的社会价值和独特功能,也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示范。因此,今年的中华慈善论坛与庆祝中华慈善总会成立30周年合为一体,有着特殊意义。

        借此机会,我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一个观点是:应当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这个观点的出发点是新时代需要发展好慈善事业,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发展好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这是基于价值判断的基本结论。这个观点的立足点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与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这是基于问题导向的基本看法。这个观点的落脚点是要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以有效举措与有力行动促使慈善事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这是基于目标导向的基本主张。

        强调发展慈善事业是新时代的需要,取决于慈善事业具有多重功能并需要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发挥作用。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中,慈善事业就是筹集善款救助困难群众,或者只等同于第三次分配,这种认识显然是限制了慈善事业发挥作用的空间,也矮化了慈善事业的社会价值,让慈善事业变成了“劫富济贫”的工具。事实上,除了有限的直接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慈善事业的第二重重要功能是通过扶弱济困、养老助残、儿童福利等各种公益服务直接增强和放大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效应,使党和政府的社会发展目标得以实现。第三重重要功能是慈善带来建立在自愿捐献和志愿服务的基础上,通过互助、利他机制弘扬社会道德、润滑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这是慈善事业非常独特的价值所在,我们的时代特别需要强化公益、奉献、互助友爱的精神,弱化精致的利己主义取向,而发展慈善事业无疑能够极大地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社群之间的关系也会因慈善而步入良性、和谐轨道。第四重功能是可以提供参与社会建设、服务国家大局的有益途径,让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向成熟、定型,这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此外,还可以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助力缓解居高不下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慈善公益领域应当是值得重视、有待开发的优质战略性就业空间。如果我们充分认识到慈善事业的上述多重功能,就会有促进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动力,就能够想方设法着力促使其多重功能全面释放,发展慈善事业的时代价值和中国式现代化意义就能够得到彰显,进而凝聚发展慈善事业的共识,这应当是促进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如果总是狭隘地将慈善事业定义为筹集善款的功能,我国的慈善事业永远不可能发展壮大,也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要发展好我国的慈善事业,必须正视其发展滞后的现实,这是寻求更加合理的发展路径的立足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表现主要有三:一是慈善组织特别是服务型慈善组织数量有限,即慈善组织主体不多。真正的慈善事业大发展局面应当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无力者也可以互惠取暖、抱团取暖,形成的大众参与、广泛参与的局面,但现实全国认定的慈善组织才1万多家,一些想行善且有能力的人仍然缺乏组织依托或者途径不畅,而许多有需要者又得不到相应的社会援助及相关服务。二是主体有限导致慈善资源动员不足。我国的社会财富在高速增长也在持续积累,有能力帮助他人的社会成员急剧增长,互联网平台偶然求助事件亦会有成千上万人捐献,表明我国的慈善资源相当丰厚、乐善好施传统深厚,但每年募集的款物仍然有限,个人捐献所占份额更低,志愿服务尚未常态化,这表明慈善资源动员能力明显不足,进而束缚了慈善事业功能的充分发挥,这显然与慈善组织主体不足以及动员能力不足有关。三是慈善事业发展质量不高,也易受伤害。一方面,慈善组织活力不足、公信力不足,借慈善之名行欺诈之实的案例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带着“洁癖”苛求慈善组织与慈善活动者大有人在,以个别案例否定整体的现象容易对慈善事业造成伤害。因此,整体而言,我国慈善事业离中国式现代化走向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还不相适应,也和中央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社会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的既定目标不相适应,还与功利主义、利己主义泛滥的当今社会需要大力弘扬互助友爱、慈善公益精神不相适应,从而需要加快扭转。

        要发展好我国的慈善事业,必须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以有效举措与有力行动促使慈善事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这是基于目标导向的落脚点。

        当前需要树立信心,不受能够统计到的社会捐献年均约2000亿元左右的数据左右,要看到民间还有大量的捐献未纳入统计。如外出者回报家乡现象普遍、亿万网民参与零星捐献、水滴筹等募款救助大病患者、基层群众帮助弱者和社区及单位互助等难以计数。我们据此测算,认为应当纳入统计的数额为基准乘以3倍至5倍才是社会捐献的真实额度,特别是个人捐献的真实额度。事实上,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潜力无限,空间无限,包括可以动员的慈善款物、志愿人力都异常丰厚。目前的关键是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首先是要厘清发展理念。必须摒弃欧美式的标准答案,遵循中国人基于恻隐之心救急难和由近及远、由亲及疏、为特定受益人提供援助的行善逻辑,让慈善事业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与走向共同富裕、弘扬互助友爱、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走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新路。其次是要加快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的推动,加快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系列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慈善公益服务的投入力度,实质性地推动法定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有效对接、有机联动,同时优化慈善监管制度,着力培育、发展社区慈善,这样才能以清晰的政策为慈善参与主体和社会各界提供清晰的稳定的预期。再次是要加快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慈善事业不是一锅粥而是一片森林,一锅粥确实可能被一粒老鼠屎搞坏,一片森林却不可能被一只坏鸟葬送。我们需要普及慈善常识,形塑理性慈善,培育、扶持优质慈善组织特别是枢纽型慈善组织,强化正面肯定、正向宣传慈善事业,营造有利于人心向善、人人行善的社会氛围。还要建立健全社会褒奖机制,让行善者和热心慈善公益的企业家光明正大地快乐行善,给予慈善家和长期行善的人以较高的社会荣誉,还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的协商”,让一批慈善家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