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 在长三角慈善一体化论坛-第十一届西湖论善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潮乡海宁,共同参加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举办的长三角慈善一体化论坛——第十一届西湖论善,研究探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命题。在此,我谨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浙江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慈善事业摆在治国理政重要位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重申“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开辟了广阔空间。
浙江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也是国家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仅为浙江慈善公益事业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也为全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我多次到浙江各地考察调研慈善工作,每次都能看到新变化、新亮点。浙江围绕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全民慈善活动,不仅是慈善助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也成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光辉典范。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与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这是长三角四省市慈善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就此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全面深化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根据这“六项原则”,我认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之路。我国现代慈善事业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步发展,慈善事业是各类社会主体在道德的力量作用下,自觉自愿参与的资源和财富流动,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式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它最突出的特色,首先,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即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党的宗旨,响应党的号召,投身党的事业,当好党的助手。其次,坚持以“扬弃”的态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理念,继承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的精神内涵。第三,主动将中国慈善融入时代发展之中,积极借鉴国外慈善事业成功经验,融合现代慈善体系特征。总之,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之路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发展,形成的融汇中西、适应时代、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核心价值观,顺应共同富裕总目标的正确道路,这是中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慈善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依法治善,以良法善治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领域法治建设。从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再到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20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出台400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慈善事业的法制体系初步形成,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慈善法治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为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慈善法执法检查,2021年正式启动了慈善法修订工作,2023年慈善法修正草案审议通过,今年9月5日正式施行,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慈善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把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完善慈善事业顶层制度设计,推进慈善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完善慈善事业法制体系,坚持走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依法促善的道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慈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不仅为慈善组织、捐赠者、受益人及社会各界提供了规范行为、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法律武器,也是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坚守初心使命,积极参与第三次分配,努力助推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根本主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对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作出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2021年,浙江被确定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探索“共富路”的光荣使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是一个经济发展议题,也是一个重大社会命题。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发挥好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慈善事业通过第三次分配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当好政府助手,不仅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还能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物质精神双重富裕,是推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四、坚持为民情怀,以社区慈善激发基层活力助推社会治理。社区慈善是最基层的慈善,也是最接地气的慈善,它感知百姓的需求最直接,服务百姓的多样化需求最便捷,社区慈善是基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重要形式,既包括邻里帮扶、守望相助的传统慈善活动,也包括以专门组织机构为载体、筹集慈善资源对社区居民提供帮扶的现代慈善活动。同时,它通过调动基层力量,向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功能修复等专业化、人性化的高质量服务,促进个人与社会环境的有效适应,激发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以来,包括江浙沪皖四省市在内的许多地方对社区慈善进行了大胆探索,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慈善超市、社会工作站、慈善帮扶站等社区慈善载体遍地开花。我们近几年在全国着力推进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就是社区慈善的示范项目。截至2023年底,社区慈善组织已经达到5000家,在拓宽慈善资金来源、链接社区资源、优化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社区慈善,能够为基层治理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社区慈善与社工的融合发展是“五社联动”机制的关键环节。新修改的慈善法,加大了对社区慈善的促进力度,提高了社区慈善的地位,为慈善组织以社区为载体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社区慈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五、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现代化。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守正创新》重要文章,指出“守正创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已从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从个人行为走向专业化的社会事业,从少数精英慈善走向大众慈善,从线下慈善走向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慈善,从关注困难群体和发展滞后地区的狭义济困慈善走向关注整个社会进步的广义慈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进程中,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坚持守正创新,在继承和发扬中国慈善优良传统和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的同时,大力培养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鼓励创新勇气,开展创新实践,坚持慈善事业的公益性、自愿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的基本特征,积极探索符合现代社会要求,体现时代特征的筹募方式、项目运作和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慈善效能。要积极适应网络时代要求,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提高慈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积极拓展慈善工作领域,积极探索慈善信托、股权、知识产权、遗产、虚拟资产和货币等新的慈善捐赠种类。积极探索创建新的慈善品牌项目及活动,增强慈善影响力,提升参与度。要通过发展合作伙伴,开辟合作平台,建立合作网络等方式链接与整合慈善资源。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理论研究,扩大慈善文化传播,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关注、投身慈善,营造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社会氛围。
同志们,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过程,我们要借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强劲东风,努力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宏伟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